一、 在学校主管副校长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。
二、 全面负责本部门工作,根据学校的工作目标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、本部门人员具体工作。
三、 研究新的教学理念,面向全校进行试验、推广。
四、 主持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五、 领导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工作。
六、 考核各教研组、教师的业务。
七、 组织进行学校的论文的评审工作。
八、 协助教学副校长组织进行教师专业化培训工作。
九、 协助教学副校长组织进行校本研究工作。
十、 完成领导交给办的临时任务。